金鹏改革创新奖/媒体报道/社区基金会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全国首批试点的深圳社区基金会培育模式

社区基金会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全国首批试点的深圳社区基金会培育模式

作者: 来源: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 时间:2015-11-19

项目内容

(一)项目组织建设。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层层抓落实,把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作为推进我市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成立了“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杜鹏同志任组长、余智晟、侯伊莎和凌冲同志任副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处、社区处和市慈善会的负责人任成员,开展全市社区基金会的统筹工作。廖远飞局长到任后也非常重视社区基金会建设,首个调研项目即率队赴光明新区,对社区基金会工作给予了高度支持。三是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以“大手拉小手”的形式开展全市社区基金会的培育、孵化、规范与监管工作。

(二)强化顶层设计,为推动发展社区基金会提供政策支撑。配合市民政局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指导手册》、《深圳市慈善会社区冠名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围绕社区基金会的发起设立、治理结构、定位和业务范围、管理运营、支持和保障政策等作出了系统的制度安排,为推动发展社区基金会提供了政策规章支撑,为探索中国特色的社区基金会管理制度奠定了历史地位。

(三)创新登记管理,让社区基金会便捷获得合法身份。 在民政部领导和国家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创设社区基金会类别,并适当降低原始资金最低额度的门槛,规定募集100万元原始基金即可登记成立社区基金会;对于未达到社区基金会法人登记条件的,还规定可在市、区两级慈善会或各类公益慈善基金会设立社区冠名基金;同时鼓励大型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企业战略慈善规划设立社区基金会或社区冠名基金。

(四)抓住“三个重点”,助推社区治理实现从“政府一元治理”向“多元共治”的新变革。紧紧抓住社区扶贫济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益事业等三个领域的重点工作,通过构建和依托社区基金会,以非公募的方式在本社区范围筹集资金、汇聚力量,为热衷于社区事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提供参与平台。

(五)同步加强监管,强化社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是列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年检体系;二是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监管服务;三是开展分类分层次的专业培训及技术支持,提供咨询、专家督导、课题研究、教材范本、人才培育、联合劝募等专项支持行动以提高社区基金会的专业化运营水平。

(六)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提升社区基金会的社会认知度、参与度。一是定期在社区家园网、微信等平台公示运作状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借力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或实务督导,在国际、国内相关主题交流活动中推广试点成果,提高社会影响力。2014年承接的“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社区基金会培育与运作模式”,成果获得民政部课题结项鉴定结果二等奖;2014年组织民政部社区基金会专家组成员承接光明新区社区基金会三年战略规划课题,为社区基金会今后的发展提供专业指引和运作规范;在第三届慈展会中召开“社区基金会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时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戴北方同志出席发表重要讲话,省市相关领导、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500余人参与。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有效载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社区基金会试点工作,媒体报道200余次,提高了群众对社区基金会的知晓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改革创新点

(一)社区治理体系的新补充。作为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新平台,社区基金会可以使许多社会问题在社区层面以慈善、公益、自治、互助的方式解决,缓冲各种社会矛盾,构建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互动推进的社区治理新体系。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载体。作为一种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社区基金会可以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职能,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起中介、沟通、协调作用,整合不同部门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为社区获得最大效益。

(三)社区公益服务的新平台。社区基金会采用项目运作方式,可以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设置多元化的社区服务项目,对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做出及时回应与满足,具有接地气、响应快、专业性和针对性强等特点,真正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

(四)社会保障体系的新触角。通过动员社区成员筹集资金、整合社区资源提供慈善救助和公益服务,社区基金会在满足社区弱势群体福利需求、实施社区救助和社区照顾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成为社会保障体系在社区的重要补充。

(五)公益慈善发展的新方向。社区基金会“来自于社会,用之于社区”,通过吸纳本地的慈善资源,设计本地的解决方案,服务本地的利益相关者,让慈善资源更多地服务本土,让捐赠人自主决定善款的使用,让社区居民切身感受慈善的存在。通过资源转换推动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克服目前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以及社区居民参与不足和自治能力不足的困局,引导公益慈善发展新方向。

(六)公益资金监管的新路径。社区基金会的资产由第三方银行进行金融托管,托管协议对审批程序、主要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规定,保障托管银行履行对基金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保值增值职责,实现资金募集、存储和流通环节的风险监控和资产收益最大化。社区基金会日常运作实行项目化的管理,通过走访调查和社区家园网等渠道收集项目,召开居民议事会、听证会等民主决策项目,建立公示制度,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公益资金使用效能。


改革成效

社区基金会的培育发展历经两年的反复调研论证、一年多的落地实践,始终坚持“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的指导方针,取得了初步成效。深圳率先探索发展社区基金会的做法,引起了民政部及相关司局和省民政厅领导的重视,多次来深圳研讨和指导,并得到了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宫蒲光副部长、顾朝曦副部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共接待兄弟城市前来考察调研近30批次,社区基金会的试点经验已被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地借鉴推广。

(一)从发挥的社会效应上来看,为创新社区治理提供新的路径和工具。社区基金会以其创新性的社区服务理念,启发地方政府转变社区工作方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参与。光明新区、龙岗区、宝安区、罗湖区等纷纷设立了“社区基金会政府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和保障。(二)社区基金会培育了社区资本,积累了社区公益资产,促进社区参与和自治。目前超过4/5的社区基金会实现新增筹款,积极策划并组织实施符合社区需求的资助项目,24家社区基金(会)共吸引了160家企业和5000位个人出钱出力,有大的集团公司,也有依托社区成长的小型股份公司,更有社区居民的鼎力支持,捐赠资金逾6500万元,开展公益项目近百个,覆盖人群15万人次。社区基金会通过项目制,引入居民议事会的评议,促进社区参与,有效解决了政府看不到、做不到的民生问题。(三)社区基金会传播了慈善本地化和社区公益的理念,项目成效初显获得各方好评。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慈善事业也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工作模式上主要体现为“输出型慈善”,本地社区和困难群体较少从中受益。社区基金会促进慈善资源逐步向本地过渡,比如光明新区5家社区基金会成立后,用于本地的慈善资源比例由原来的13.8%提升到了39%。光明新区以“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的业绩,荣获了民政部“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奖第一名。

通过一年多的社区基金会的登记和运营,既探索了破解政府在社区治理上反应不及时、社区服务资源不足、社区居民参与不够和自治能力不强等难题,也让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有效地助推了社区治理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