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简政放权,真的“壮士断腕”了吗?
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改革论坛”于2017年12月2日在北京举行,体改研究会副会长张思平出席论坛并做了《从深圳的案例看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必要性》的主题演讲。
翔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几乎每一页PPT都会引来听众频频拍照,快门声此起彼伏。
上午的论坛结束后,有不少的媒体记者和听众聚拢在张思平旁边,希望能得到更详细的资料和信息,了解深圳案例背后更多的故事。
张思平演讲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
李克强总理要求对推进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
深圳是全国最早进行审批制度改革的城市,20年前张思平曾担任全国第一个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他在演讲中指出,近些年,深圳市出台了两份行政职权取消转移下放事项文件。
2015年和2016年出台的两份文件。
以2015年出台的文件为例,张思平对其取消的89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逐项分析。
指出在这些事项中,合并取消的事项有14项,实际基本不存在的事项有8项,无实际意义的事项有10项,处罚、监制的事项有14项。
真正有含金量的事项不到一半。
李克强总理讲壮士断腕,不光腕没有断,手指头都没有断。要割自己的肉,肉没有割多少,就割了一层皮。
“我这个案例并不是批评深圳,我非常热爱深圳,只不过是用这个案例来说明改革的情况。”
随后,张思平对两年前创新院推出的《深圳市简政放权改革方案》做了详细介绍。
《方案》对深圳简政放权涉及到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政府服务大厅管理的服务事项,政府和社会投资审批,商事登记前、后置审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收费,产业类专项基金等7个方面,几千项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按照中央确定的简政放权的原则和要求,形成了简政放权改革的“十条原则”,并根据“十条原则”提出了可行性的改革建议。
▌张思平指出,目前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困境是:
“怕削权,不愿改”;
“怕问责,不敢改”;
“受现行法律法规限制,不会改”。
张思平建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按照十九大报告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