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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与大湾区系列之十:融合多种体制之长,实现大湾区制度创新

作者:创新院 来源: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 时间:2017-12-31

  编者按


本报告全文13万字,在坚持“一国两制”的前提下,从制度、体制、机制、管理和政策创新的角度,研究大湾区未来的方向、功能和前景,探讨如何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制度优势,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提出建设性、长远性、方向性意见和建议,供国家有关方面参考。


我们将连续十天推出本报告的精编内容,今天推出的是第十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矛盾、冲突和风险


要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未来的发展目标,唯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冲破各种思想理论束缚,勇于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才能逐步化解矛盾,疏缓冲突,回避风险,为顺利推进大湾区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十年前正是邓小平同志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和宏大气魄处于改革开放前线的广东省和深圳特区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在不断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和风险过程中,不断进行理论和制度创新,成就了深圳和珠三角的今天,成就了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四十年后的今天,国家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全局,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设想,使珠三角再一次站在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要实现建设国际一流的大湾区的战略目标,一定会遇到更加复杂的矛盾、冲突和风险。


为此,需要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和大湾区各方面的政治家发扬四十年前邓小平时代办深圳经济特区那样大无畏的敢闯敢试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大特区,进行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大规模的试验和探索,进行大胆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使大湾区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历史性的贡献。



大胆进行理论创新,突破传统的“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和制度束缚


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的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谈判中提出的,无论从历史和现实意义上看,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都是一个伟大的正确方针。


但是,当时国内对香港制度的认识实际上还是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认为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都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甚至把“马照跑、舞照跳”理解为典型的香港资本主义生活方式,把“股照炒”理解为典型的香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与此同时,在对待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上,当时也处于不断探索之中。直到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才明确“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992年,邓小平南巡,图为邓小平在深圳国贸大厦。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因此,从历史上看,如果没有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不打破传统对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就不可能有深圳经济特区和珠三角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不可能有粤港澳大湾区的辉煌发展。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过去了,随着思想的不断解放,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珠三角乃至整个内地发生了巨大变化,思想理论方面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替代计划经济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并且不断完善,在国有经济持续发挥影响力、控制力的同时,珠三角九城市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规模以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际上已经占据主体地位。



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把市场经济、民营企业、按资分配等被列为资本主义制度基本要素的观念已经被完全打破和颠覆。


现在珠三角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已经不是四十年前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了,粤港澳大湾区中珠三角九城市已经从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解放出来,早已不再纠结姓社姓资的问题了。


在中国内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探索和实践的同时,香港的经济、社会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原则的要素在香港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香港60%左右的居民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不同层次的保障房中;

居民可以到政府开办的服务水平优良并且基本免费的公立医院就医;

实行免费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不断完善;

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养老等事业

都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日益改善等。


当前香港的经济、社会制度中,社会主义因素在相当多方面比珠三角九城市更加丰富,香港的经济、社会制度已经不完全是四十年前的状况。事实上香港的经济、社会制度已经难以再归纳在资本主义制度的范畴中。


由此可见,四十年前内地和香港的“两制”与现在的“两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综上所述,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和香港回归二十年的实践,中国内地和香港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基本制度都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因此在未来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国际化的实践中,在大湾区经济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在坚持“一个国家”的前提和遵循国家《宪法》与香港《基本法》的原则下,大湾区的发展不应再受所谓“两制”的局限和约束,而是要大胆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和创新。


除了香港、澳门在政治上继续坚持与珠三角九城市不同的、特殊的治理方式,在经济、行政、社会、文化等广泛的领域内,只要有利于大湾区的整体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大湾区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有利于大湾区现代文明的建设,不问姓社姓资,都应该允许试验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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