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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与大湾区系列之五:打造金融试验区,让资金自由进出

作者:张思平 来源: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 时间:2017-12-25




编者按


本报告全文13万字,在坚持“一国两制”的前提下,从制度、体制、机制、管理和政策创新的角度,研究大湾区未来的方向、功能和前景,探讨如何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制度优势,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提出建设性、长远性、方向性意见和建议,供国家有关方面参考。


我们将连续十天推出本报告的精编内容,今天推出的是第五篇: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资金的自由流动,建设全球影响力最大的港深金融中心》。


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资金的自由流动

建设全球影响力最大的港深金融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和建设,从当前的产业发展格局来看,未来能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在全球区域发展中位居前列的产业,最具潜力的是金融产业。

未来,在国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新一轮高层次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应当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大湾区内现有金融业的独特优势,把实现资金进出自由、货币自由流动、打造全球影响力最大的港深金融中心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


01粤港澳大湾区具备建成全球影响力最大的港深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


第一,大湾区拥有具备独特优势的香港国际金融中心。


多年来,香港在全球一直是排名三甲的国际金融中心,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香港作为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金融中心的地位更加巩固。


香港是全球第七大、亚洲第三大证券市场,香港证券市场使之成为全国最大的IPO市场和融资中心。香港还是亚洲第二大、全球第四大的外汇市场,香港的保险业、基金、黄金市场、私募投资等在全球都有重要的地位。


香港在金融中心方面的独特优势是任何中国内地国家级新区不可比拟的,即使与纽约、东京、旧金山等世界一流大湾区相比也毫不逊色。


如果在大湾区规划发展过程中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开放金融市场,整合大湾区金融发展资源,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和重大潜力会进一步得到释放。


坐落于维港两岸的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左)与香港最高楼香港环球贸易广场(右)遥相呼应。


第二,大湾区拥有金融业发展潜力巨大的深圳金融中心。


经过多年的改革创新,深圳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现代化城市,不仅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在国内独占鳌头,而且也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大金融中心城市,为大湾区港深金融中心的发展如虎添翼。


深圳作为中国两个证券交易市场之一,2016年深交所的市值已达到3.41万亿美元,超过香港联交所3.2万亿美元的水平,其证券市场发展的优势是国内其他城市难以赶超的。


深圳集聚了像招商银行、平安保险、国信证券等国内外著名的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深圳2016年金融总资产已达12万亿元人民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15%,金融机构数量达1849个,从业人员7万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6.4万亿元人民币,2016年深圳证券期货业资金管理总规模达13.9万亿元人民币。


深圳是国内私募基金最发达的城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有3544家,管理规模达1.2万亿元人民币。


深圳还是个金融创新最活跃的城市,与北京金融业以国有企业为主,上海金融业以国有和外资企业为主相比,深圳的金融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市场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近些年来有近百项全国金融创新第一。


深圳作为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在未来大湾区的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如能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合作、融合、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将为大湾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发挥重要作用。


深圳是国内有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


第三,大湾区拥有雄厚的内在经济实力。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人口规模6672万,超过英国、法国、意大利和东京、旧金山、纽约三个大湾区;经济总量1.4万亿美元,超过韩国和俄罗斯,在国际一流大湾区中,超过旧金山湾区,接近纽约湾区,占东京湾区四分之三。


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30年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总量可能接近或超过日本。


大湾区有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高科技产业集聚中心、港口物流中心以及近万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等等,为打造全球影响力最大的金融中心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


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港深金融中心未来以中国内地经济为市场腹地和服务对象,而目前中国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据有关方面预测,在2030年中国有望赶上或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


因此,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中心未来的发展远景和潜力是其他大湾区所无法比拟的。



第四,大湾区有良好的金融发展制度和环境。


大湾区不仅在经济实力、金融基础、发展潜力方面有很大的优势,更重要的是香港和深圳具备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制度环境,尤其是香港长期实行自由港政策,没有资本管制,企业界最低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边际制度交易成本低,结算程序高效,香港还具备金融中心发展的法治环境和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体系,聚集了大批融贯中西、熟悉金融与实业的优秀人才。


深圳金融创新能力不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包括以促进港深金融合作为目标的前海自贸区金融创新,大力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完善存款保证金制度。


在未来大湾区规划建设中,只要思想解放,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把香港金融的制度、政策逐步扩大到大湾区,深圳作为大湾区世界金融中心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02实现资金自由进出,满足建设国际一流的港深金融中心的基本要求


实现资金自由进出和货币自由流动、自由兑换是将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国际一流的、国际化大湾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是保障大湾区经济持续繁荣稳定的最关键因素,也是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方向。


在中国加入WTO和2003年签订CEPA以来,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九城市的金融联系和金融合作日益加强。


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


一批香港银行、基金、证券机构进入珠三角,珠三角的一些金融机构也在香港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在金融市场方面


一大批珠三角的企业赴香港上市,香港成为珠三角最大的外商投资来源地和企业境外融资中心,“深港通”已经开通,“债券通”也正在加紧推进。


香港证券交易所。


在金融服务方面


香港一批金融服务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以及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等,在珠三角得到一定的发展。香港是人民币对外开放的先行地区,并已经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和全球最大的人民币资金地。


但总体来看,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开放长期顾虑重重、进展缓慢,受此影响和制约,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九城市金融的联系、融合、一体化也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造成在大湾区范围内人民币、港币、澳币三种货币分别各自流通,统一的金融市场被分割,三地在金融监管体制、金融货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极大的差异,等等。


因此粤港澳大湾区要建成类似欧盟共同体货物、资金、人员自由进出的国际一流的大湾区,金融体制的改革和政策的开放调整是最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

03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试验区,对大湾区金融体制和政策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金融发展的流动性大、系统性强,大湾区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和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一定会对中国整个金融体制和金融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为了防止大湾区金融改革对中国内地金融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需要通过设立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国内地金融体系之间通过不同方式和手段建立起一种无形的隔离措施。


既为大湾区大胆进行金融开放、大胆进行金融改革、大胆进行金融政策调整创造环境,为香港金融中心扩大市场腹地,又可防止大湾区的金融改革和政策调整对中国内地金融系统带来难以控制的风险,并可为全国的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和示范。


在试验区范围内,可以逐步推进国家现行重大金融体制和政策的重大改革,实现大湾区金融体制和香港及全球金融体制的接轨,包括取消外汇管制制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全面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实行三种货币自由流动,国际多种货币自由兑换,全面放开香港乃至国外的金融机构、国际资本的市场准入,各种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互联互通并融为一体。


未来,随着大湾区内要素的频繁互通,人民币、港币、澳币三种货币自由流通的需求更为迫切。


这些重大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既关系到大湾区港深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能否实现,又关系到未来中国对外开放的长远战略。


从当前我国的经济实力、人民币国际地位、外汇储备、汇率稳定状态、金融体系的监管水平等基本条件来看,应该说这些重大改革的条件是基本具备的,在大湾区率先推进是完全可行的。只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特殊利益集团的阻挠,是能够逐步实现的。


04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发展委员会,为建设港深金融中心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鉴于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实现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大湾区港深金融中心的目标,不仅涉及大湾区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全局,而且涉及国家改革开放一系列重大政策和重大决策,涉及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而在现有的大湾区内珠三角九城市的金融管理体制下,在现有的粤、港、澳三地分散的协调发展机制下,在现有的国家金融政策框架内,粤港澳大湾区港深金融中心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为此,需要采取特殊的体制、特殊的政策、特殊的方式。



在中国内地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权力高度集中,地方政府几乎没有金融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的任何权限,所有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政策调整,必须经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决定,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等。


同时,由于这些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不同,权力和利益关系不同,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扯皮,决策效率低,官僚主义严重,地方性的金融改革创新几乎很难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一致支持,各个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又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


因此,没有国家层次的领导和支持,没有中央各部门的相互协调,大湾区金融改革创新几乎寸步难行。


为此,建议在2017年中央成立国家金融发展稳定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统一领导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统一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为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体制和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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